第十三章
第十三章
1. 我們衝突的第七年已告結束;而持續到第八年的敵對措施,正逐漸且悄然地減輕其嚴峻程度。大批認信者聚集在巴勒斯坦的銅礦區,他們行事相當大膽,甚至建造了敬拜場所。但該省的統治者,一個殘酷邪惡之人,正如他對殉道者的行為所顯示的,來到那裡並得知情況後,便向皇帝報告,寫下他認為最合適的控告。
2. 於是,他被任命為礦區監督,他彷彿奉皇家諭令般將認信者隊伍分開,將一些人送往居普路斯居住,另一些人送往黎巴嫩,並將其他人分散到巴勒斯坦的不同地區,命令他們從事各種勞動。
3. 他選出他認為是領袖的四個人,將他們送往該區的軍隊指揮官。這四人是埃及主教佩琉斯(Peleus)和尼路(Nilus)[1],還有一位長老[2],以及因其對眾人的熱心而聞名於他們當中的帕特穆提烏斯(Patermuthius)。軍隊指揮官要求他們否認信仰,但未能得逞,便判處他們火刑。
4. 還有一些人被分配到一個獨立的地方居住,這些認信者因年齡、殘疾或其他身體上的虛弱而被免除勞役。來自迦薩的主教西爾瓦努斯(Silvanus)[3]主持他們,並樹立了值得稱頌且真實的基督徒榜樣。
5. 這個人從逼迫的第一天起,並在整個逼迫期間,因其在各種衝突中的認信而顯赫,他一直被保留下來,可以說,是為了為整個巴勒斯坦的衝突蓋上最終的印記。
6. 與他同行的有許多來自埃及的人,其中有約翰(John),他在我們這個時代以其卓越的記憶力超越所有人。他以前曾失明。然而,由於他在認信方面的傑出表現,他與其他人一樣,腳被烙鐵燒毀。儘管他的視力已被破壞,他仍遭受同樣的火燒,行刑者旨在施加一切無情、殘酷、不人道的手段。
7. 既然他是這樣一個人,人們不會對他的習慣和哲學生活感到如此驚訝,也不會因此而覺得他如此奇妙,而是對他記憶力的力量感到驚訝。因為他曾寫下整本《聖經》,「不是寫在石版上」[4],正如神聖的使徒所說,也不是寫在動物皮上,也不是寫在會被蟲蛀和時間摧毀的紙上,而是真正「寫在心版上」[5],寫在一個透明的靈魂和最純潔的心眼裡,以至於他無論何時想,都能像從詞語寶庫中取出一樣,重複《聖經》的任何部分,無論是律法書、先知書、歷史書、福音書,還是使徒的著作。
8. 我承認,當我第一次看到這個人站在一大群會眾中間,重複《聖經》的片段時,我感到非常驚訝。當我只聽到他的聲音時,我以為他像聚會中的慣例一樣在讀經。但當我走近並察覺到他在做什麼,並觀察到所有其他人用健全的眼睛站在他周圍,而他只用他心靈的眼睛,卻像某位先知一樣自然地說話,並且遠遠超越那些身體健全的人時,我不可能不榮耀神並感到驚奇。我似乎在這些事蹟中看到了明顯而有力的證實,即真正的男子氣概不在於身體外表的卓越,而在於靈魂和悟性本身。因為他,儘管身體殘缺,卻顯明了他內在力量的卓越。
9. 至於我們提到那些住在獨立地方,並按慣例禁食、禱告和其他操練的人,神自己認為合適,藉著伸出祂的右手回應他們,賜予他們有益的結局。當他們藉著向神禱告而熱切地武裝自己對抗那苦毒的仇敵時,仇敵再也無法忍受他們,並決定將他們從地上殺戮和毀滅,因為他們困擾了他。
10. 神允許他成就此事,好使他不會被阻止他所渴望的邪惡,同時也使他們能獲得他們多重衝突的獎賞。因此,在最可憎的馬克西米努斯(Maximinus)的命令下,四十人,少一人[6],在一天之內被斬首。
11. 這些殉道事蹟在巴勒斯坦持續了整整八年;這就是我們這個時代逼迫的寫照。它始於拆毀教會,隨著統治者不時起來攻擊我們而大大加劇。在這些攻擊中,那些為信仰而爭戰的人所經歷的各種各樣的衝突,在每個省份都產生了無數的殉道者——從利比亞地區,遍及整個埃及、敘利亞,以及從東方環繞到伊利里亞(Illyricum)地區。
12. 但這些地區之外的國家,所有義大利、西西里、高盧,以及向日落方向的地區,在西班牙、毛里塔尼亞和非洲,遭受逼迫戰爭的時間不到兩年[7],並被認為配得更迅速的神聖眷顧與平安;天上的護理憐憫了那些人的單純心志和信心。
13. 因為羅馬政府的編年史中從未記載過的事情,在我們這個時代首次發生,出乎所有人的意料;因為在我們這個時代的逼迫期間,帝國分裂為兩部分[8]。我們剛才提到的那一部分的弟兄們享受了平安;但另一部分的弟兄們卻忍受了無數的試煉。
14. 但當神聖的恩典也以仁慈和憐憫的方式向我們顯明祂的眷顧時,那時我們的統治者,那些曾經對我們發動戰爭的人,也以最奇妙的方式改變了他們的心意,並發布了一份撤銷令[9];藉著對我們有利的詔書和溫和的法令,熄滅了對我們的烈火。這份撤銷令也必須被記錄下來[10]。
優西比烏(Eusebius Pamphili)關於在巴勒斯坦殉道者的著作完結[11]。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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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關於佩琉斯(Peleus)和尼路(Nilus),請參見上文第八卷第十三章註8。敘利亞語譯本中佩琉斯(Paleus)被稱為保羅(Paul)。
[2] 敘利亞語譯本中此人的名字為以利亞(Elias);但他和帕特穆提烏斯(Patermuthius)都被稱為平信徒。
[3] 關於迦薩主教西爾瓦努斯(Silvanus),請參見上文第八卷第十三章註6。
[4] 林後三3。
[5] 同上。
[6] 敘利亞語譯本說四十人。
[7] 關於馬克森提烏斯(Maxentius)即位後西方逼迫的停止,請參見第八卷第十四章註1。
[8] 關於優西比烏(Eusebius)在此提及的帝國分裂,請參見上文第八卷第十三章註17。
[9] 即伽列里烏斯(Galerius)於311年春發布的寬容詔書。請參見上文第八卷第十七章註1。
[10] 似乎這份詔書最初附於這份較短的殉道者記載(較長的記載目前形式完整,沒有任何此類補充的暗示)。很可能當作品的後半部分(參見上文第29頁)被插入《歷史》時,它被認為不必要而刪除了。這份詔書完整地收錄於上文第八卷第十七章。
[11] περὶ τῶν ἐν Παλαιστίνῃ μαρτυρησ€ντων τέλος。關於此作品的標題,請參見上文第342頁註1。